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张梓贤名下位于信宜市东镇街道人民南路233号供销合作联社宿舍楼502房的房产的拍卖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10时至2025年4月22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9/0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张梓贤名下位于信宜市东镇街道人民南路233号供销合作联社宿舍楼502房的房产,评估均价:485901元(自行下载询价报告),起拍价:486000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醒:请自行了解交易税费问题及过户问题等法律风险,自行处理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者请于2025年4月16日下午3时前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预约(预约电话:0769-22998920 15322901716 杨先生 可加微信),并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3时到达信宜市东镇街道人民南路233号供销合作联社宿舍楼502房集中。如无人预约,则本次看样取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保证能正常使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风险自负。
八、费用承担:1、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鉴于本案被执行人的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该垫付款项不参与案款分配。本次拍卖款经分配后有剩余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法院确权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凭完税凭证原件向法院书面申请代垫税费结算。如因本次拍卖分配后剩余款项不足以清偿上述代垫税费或买受人因故无法在期限内申请结算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2、除上述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车辆违章罚款、停车费、拖车费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买受人应当自行与相关部门核实并协商解决,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3、关于上述提及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车辆管理部门、标的物的所在物业管理处、所在停车场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4、买受人必须及时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义务。拍卖成交后纳税、支付相关费用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不及时足额缴付税费,导致的违约金以及财产不能过户、交接等有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卖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流拍、撤拍及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且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长安支行,账号:4400 1779 1080 5300 9743 27477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照上述期限及时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直接从原买受人预缴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东莞市莞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0769-22998920 15322901716 杨先生 可加微信 (标的物详情、看样、交接等拍卖相关事项咨询)
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奥弗斯K·12智汇谷1栋506号
承办人:温警官、陈书记员 0769-89889600
法院监督投诉电话:0769-89889333(法院监督电话只接收投诉、不受理不处理拍卖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莲湖路55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张梓贤名下位于信宜市东镇街道人民南路233号供销合作联社宿舍楼502房的房产的拍卖须知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10时至2025年4月22日上午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9/0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实名注册),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条件应视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且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集中看样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卖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流拍、撤拍及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拍卖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长安支行,账号:4400 1779 1080 5300 9743 274770)并联系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预约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拍卖成交后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特别提醒: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法院可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可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收到确权文书后二日内将标的物提取完毕,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法律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参照拍卖公告第八条)。买受人必须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税项及缴纳标准和缴纳流程以相关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咨询网站:http://dg.gdltax.gov.cn)。
十二、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作废手续,费用自理。
十三、参与竞买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人民法院可以自行或者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停止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